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5月06日 16:23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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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

   


各二级学院:

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第9-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内容

1.教师教学投入情况(教师备课、学生作业和实验报告批阅等);

2.学院对教学违纪违规事件的认定处理情况;

3.课程教学改革情况,重点是课程课堂教学千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学生课堂笔记情况;

4.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执行情况,重点是2018无手机课堂创建情况和课堂育人工作情况;

5.期中考试工作,参见关于期中考试的具体通知;

6.实验教学情况;毕业论文工作情况按照《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教评[2019]2号)执行;

7.毕业生学业清理与后续学业指导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自查为主,不断改进,形成规范,注重长效为工作原则,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工作方式包括:

1.随堂听课。学院领导听课,教师相互听课,督导员听课的情况。

2.检查教案。开展教师备课情况检查,特别是近三年入职新进教师的教案和学院对近一年新进教师的教学指导情况,各学院开展青年教师教案评比。

3.检查教学进度和作业。检查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要求与教学进度表基本一致,检查课程作业(实验报告等)次数、作业量及其批阅情况。

4.教学违纪违规处理情况。各学院要对2018年以来的《教育教学工作简报》和日常检查中的问题进行梳理,在学校已认定教学事故之外,对达到较低等级教学事故的事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认定和处理,并将认定和处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5.调研千问计划进展情况。对开展千问计划课堂教学改革的课程的改革进展、实施、问题和困难等进行调研。

6.学生课堂笔记评比。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本院各班级,特别是2018级的学生课堂笔记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评比。

7.召开学生座谈会。各学院分年级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课堂秩序等情况,推进无手机课堂等教学纪律进一步落实,调研学生学习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意见等。

8.实验教学工作检查。依据《湖北文理学院实验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校政发综〔20175号)重点检查:

1)实验教学制度文件和本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课表的落实情况、课程教学方案、实验指导书(电子或纸质)、教学进度安排(含分组安排和所开设实验项目);

2)学生实验记录、学生实验报告;

3)实验技术人员履职情况检查,实验技术人员在课前须检查调试好实验课程所需仪器设备、领出所需耗材,并配合实验指导教师根据实验指导书进行预实验,重点检查实验室记录本、实验技术人员日志、设备利用率完成率情况、本学期耗材及维修申报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及环境卫生情况。

9.毕业生学业清理。各学院对2019届毕业生开展学业清理,掌握未达到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学生的具体情况,并对这些学生的具体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业指导。

三、时间安排

本次教学检查分为学院自查和集中检查两个阶段:

学院自查阶段(第9-11周),各学院制定自查计划,对本次教学检查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明确自查内容和标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形成规范,注重长效。自查计划于第9周周五(426日)下午5:00前报教务处备案。自查结束后,各学院对自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形成自查报告,于第12周周一(513日)下午5:00前报教务处。自查计划和自查报告纸质版由分管院长签字和学院盖章,交教务处潘朋老师,电子版发至1584012241@qq.com

集中检查阶段(第12周),教务处、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的自查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必要时进行专项调研。


                          教务处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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