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8年10月12日 16:59 010
教评[2018]8号
关于开展实验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决定协同开展2018-2019学年上学期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第7-9周集中检查,检查人员根据全校实验课表进行听课和检查。
2、第10周至学期末,检查人员根据全校实验课表继续抽查部分实验课程,并结合前一阶段检查情况,对前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了解相关课程整改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提前核查实验课程安排情况,确保实验课表信息准确,并督促教师严格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开展实验教学。
2、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参见附件:湖北文理学院实验教学检查情况记载表。
3、本次检查的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实验教学检查情况记载表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