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2017年09月03日 02:57  向老师

 

校政发教〔201645

 

 

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强化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提升办学实力,凸显办学特色,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校党文教[2014]1号)和《湖北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办法》(校政发教[2016]43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评建工作需要,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与依据

(一)评估对象

原则上,除已连续停止招生三届及以上的专业外,其它本科专业均应接受本次评估。

(二)评估依据

新办专业(指毕业生不超过一届的专业)依据《湖北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办法》“湖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实施评估,其它专业依据《湖北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办法》“湖北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实施评估。

二、评估实施要求

(一)编制教学质量报告

采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是专业评估的重要形式,也是实施其它教育评估的基础。201610月,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均采集、填报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请各专业认真分析基本状态数据,在此基础上编制2015-2016学年度专业建设质量报告。同时,各二级学院应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建设质量报告和2016年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情况,编制2015-2016学年度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建设质量报告和学院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要求见附件。

专业建设质量报告和学院教学质量报告完成时间为2017110日,各二级学院应在截至日期前将质量报告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报教务处。

(二)做好专业自评

各受评专业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完成自我评估,撰写自评报告。获批校级及以上专业类项目立项的专业,应在自评报告中以合适的方式报告立项建设的情况。

专业自评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完成时间为2017215日,各专业应在截至日期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和加盖所属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报教务处。

(三)专家实地评估

专家实地评估在20173-4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专家组进入专业所在学院,依据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并结合前期对专业建设质量报告、自评报告及相关过程材料的审核意见,通过听取学院相关负责人汇报、查阅原始档案、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对专业进行全面的验证性考察,形成个人评估意见。在此基础上,专家组成员进行集中评议,形成专家组评估意见。

2016年接受省教育厅新增学士学位专业评估和本科专业专项评估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实地考察过程。

三、实施专业认定

专业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本科专业认定的基本依据。教务处、质量监测与评估处根据专业评估结果,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发展规划,对专业认定提出具体意见,明确提出合格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授予对象,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公布。

四、其它相关事项

1、各相关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应积极支持专业评估工作,依据《湖北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办法》“湖北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为专业评估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同时,应结合评估要求主动改进管理与服务方式,以更好地服务于专业建设与专业评估,不断提高协同育人成效。

2、教务处、质量监测与评估处应对2016年上报教育部评估中心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整理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专业,作为专业评估的基本依据。

3、大学英语教学部应参照本通知要求,完成2015-2016学年度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质量报告,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质量报告。

4、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孔明学院应参照本通知要求,完成2015-2016学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报告,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质量报告。

 

附件:专业建设质量报告与学院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与发布方案

                                                                            20161213


专业建设质量报告与二级学院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与发布方案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名称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共分为学校、学院和专业三级,其中学院教学质量报告统一命名为“湖北文理学院XX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XX-XX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具体名称为“湖北文理学院XX专业建设质量报告(XX-XX学年)”。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基本内容

(一)专业建设质量报告的基本内容

专业建设质量报告应围绕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要素,既要反映人才培养的共性,又要体现专业自身的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质量报告一般应重点报告以下内容:

1、专业概况:包括专业简介和专业建设规划。其中专业简介着重介绍专业设置与招生时间、学位授权情况、全日制在校生情况(分年级)、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专业建设规划着重说明专业目标与规格、专业主要服务面向、专业建设与改革总体思路及基本举措等。

2、师资与教学情况:包括专业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师教学与科研水平等。

3、专业办学条件:包括专业建设经费的投入与使用(包括经费总量、专项经费及实践教学环节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专业图书资料建设、专业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场所、专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及当年新增值等,应注意从总量和生均值两个角度进行分析。本次报告编制,图书资料信息可只报告本单位所属资料室情况。

4、教学建设与改革: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方案特点、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科研促进教学情况等。

5、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主要包括教学管理队伍情况、教学督导队伍情况、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建设情况、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教学过程监测与评价情况、教学奖励与处罚情况等。

6、学生学习效果:包括学风建设情况、专业学生学习满意度、专业学生科研与学科竞赛情况、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情况、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等。

7、校企(地)合作育人情况:合作单位、合作机制、“八项合作”的成效等。

8、专业特色:总结专业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9、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专业办学、专业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二)学院教学质量报告的基本内容

1、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分专业、分年级)及普通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2、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院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包括经费总量、专项经费及实践教学环节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实验实训场所(平台)、专业图书资料及当年新增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及当年新增值、专业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应注意从总量和生均值两个角度进行分析。本次报告编制,图书资料信息可只报告本单位所属资料室情况。

3、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中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培养方案特点、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分专业)、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及科研促进教学情况等。

4、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院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学院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

5、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毕业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6、以及校企(地)合作办学情况。合作单位、合作机制、“八项合作”的成效等。

7、特色发展。总结学院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8、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三、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要求

(一)数据的采集范围与计算方法

1、编制专业、学院质量报告所使用的数据,应注重数据采集与统计的时限范围。一般,财务数据(如经费等)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起止时间为201511-12月31;教学数据(如教师、学生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度统计,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1-2016年8月31。在实际采集数据的过程中,可按照《国家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要求进行,有疑问时可及时在“湖北文理学院数据采集”群(群号:18576442)里咨询。

2、主要支撑数据

编制和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必须报告直接影响和反映本科教学质量与水平的基本支撑数据,具体包括:

1)本科在校生;

2)教师数量与结构;

3)专业设置情况与招生情况;

4)生师比;

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及生均值;

6)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7)图书资料总数与生均图书;

8)电子图书与电子期刊总数;

9)实验室数量及生均实验室面积;

10)本科教学日常运行经费总额与生均值;

11)本科专项教学经费(指自然年度通过立项获得的用于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的专项经费)总额与生均值;

12)本科实验教学经费(指自然年度内用于实验教学运行、维护经费)总额与生均值;

13)本科实习教学经费(指自然年度内用于本科培养方案内的实习环节支出经费)总额与生均值;

14)开设的课程总门数(学年度内实际开设的本科培养计划内的课程总数,跨学期讲授的同一门课程计一门);

15)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16)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17)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分别占教授、副教授的比例(不含讲座,教授与副教授分别统计);

18)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一门课程的全部课时均有教授或副教授授课,计为1;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按教授、副教授实际承担学时比例折算。教授与副教授分别统计);

19)应届本科生应毕业数、实际毕业数与毕业率;

20)应届本科生学位授予总数、学位授予率及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情况;

21)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与年终就业率;

22)体质测试达标情况(分年级、分专业统计);

23)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24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本次可酌情报告);

25)其它与本科教学质量相关的数据。

在使用数据时,各项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数据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文件执行。文件内容可自行在互联网搜索下载。

(二)质量报告的文本要求

1、文本内容撰写

1)质量报告的编制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结合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要坚持用数据说话,用详实的基本状态数据总结反映教学质量,全面、真实地展示专业、学院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

2)报告内容应详略得当,文本写作形式可灵活多样。专业建设质量报告文本一般应控制在8000字左右,学院教学质量报告文本一般应控制在10000字左右。

2、文本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5)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6)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7)图例: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发布

各二级学院报送的专业建设质量报告、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经学校审核合格后,由学校面向全校发布,并视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各二级学院可在本单位网站上面向本院师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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