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二级学院评建工作开展“清单式”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评建工作安排,决定对二级学院评建工作的推进情况开展“清单式”检查,现就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依据学校发布的《湖北文理学院二级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指南》及评建办在其基础上编印的《二级学院评建工作项目清单及教学档案整改意见》实施检查。
二、检查安排
组别 | 检查时间 | 受检单位 | 检查人员 |
第一组 | 2月23日下午 | 机汽学院 | 陈丰杰 任 强 袁本华 李素娥 张增常 马 力 汪志云 肖 夏 |
2月24日上午 | 体育学院 | ||
2月24日下午 | 美术学院 | ||
2月27日上午 | 文学院 | ||
2月27日下午 | 管理学院 | ||
2月28日上午 | 教育学院 | ||
2月28日下午 | 建工学院 | ||
第二组 | 2月23日下午 | 音乐学院 | 李训奎 夏国锋 杜 鹃 李文新 李文联 谢家荣 周立文 向正权 |
2月24日上午 | 化科院 | ||
2月24日下午 | 数计学院 | ||
2月27日上午 | 外语学院、大英部 | ||
2月27日下午 | 经政学院 | ||
2月28日上午 | 物电学院 | ||
2月28日下午 | 医学院 |
备注:1、检查人员中排位第一者为组长,最后一位为秘书。秘书按照组长安排,协助做好相关工作。2、检查期间,上午8:10分、下午14:10分开始检查。3、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孔明学院档案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1、检查人员在赴受检单位实地检查前,必须认真审核各学院所报送的清单材料,详细记载审查意见,在实地检查时与相关学院沟通交流相关信息。
2、请受检单位教学副院长、教学办主要工作人员及学院评建联络员在场配合检查。
3、受检单位的各类档案材料可按原来的安排存放,勿需专为本次检查而集中,但应能按检查人员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的档案材料。
4、负责教学档案检查的人员,应首先检查各学院关于教学档案的复查、整改记录,然后再抽查各类教学档案,并对检查情况做好详细记载。
评建办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