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下学期学生课程学习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21日 09:31  010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课程教学工作即将结束,根据《湖北文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意见》(校政发教〔201443号)文件规定,各学院应对本学期课程教学质量组织开展评价活动。为更好地做好2018-2019学年下学期课程教学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本次测评采用网上评教方式,具体方法见“操作规程”。评教开始时间为2019621日,结束时间为2019710日,711日关闭评教系统。


二、工作要求

(一)本学期评教包括理论课(含有部分实验或者实践教学的理论课按理论课进行评价)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两类课程,其它实践实训类课程(环节)暂不在评价范围内。本次测评,独立设置的实验课评价指标单独设置,学生评价时,点击系统中相应实验课程名称后面“评价”,系统将会自动跳转到评价页面,然后由学生按既定程序完成评价。

(二)评教系统已设置“不完成学生评教不能选课”条件,请各院务必告知所有学生评教的重要性,要求全员参评。

(三)请各院教学办在组织学生测评前,认真核查教务管理系统中所录入的教师信息、课程信息、学生选课名单等内容,确保教师、学生信息无错误,课程信息无错、漏。要特别注意:转专业(含跟班试读)学生,请各院按教务处公布的学生名单,将这部分学生准确归入现就读的专业和班级中。

(四)各院在组织学生测评前,应向学生讲明学生评教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对教师课程教学情况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避免不负责任随意评价。

(五)留学生学习的课程,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组织测评;音乐学院专业“小课”,由音乐学院组织测评。测评结果报质评中心备案。

(六)评教过程中若出现疑问,请与胡丹联系(致远楼135室,短号672816)。

三、 操作规程:

步骤一:登录学生评教系统

登录学校主页——教务处官网——湖北文理学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使用学号登录。

                                             

步骤二:点击【学生评教】——进入【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界面——点击【进入评价】。

步骤三:在操作界面,逐门选择课程进行评价,评价完毕后,点击【提交】,即完成评价活动。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9618

 





栏目: 通知公告

湖北文理学院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Copyright 2015-2018